作者kukowang (##)
看板i-enterprise
標題[請益] 網路創業一問
時間Wed Mar 17 15:40:24 2010
請教一下..
如果未申請公司行號..而自行架設網路平台..並收取廣告刊登費用
這樣的情況是否觸犯什麼法律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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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0.41
1F:推 aaron0208:至少你沒有發票可以開~~~ 03/17 15:42
2F:→ kukowang:若以贊助名義不開發票ㄋ 03/17 16:06
3F:→ iDestiny:國稅局沒錢的時候"也許"會來拜訪 03/17 17:22
4F:推 jhc0723:個人最高稅率 40% 企業最高20% 哈哈... 03/17 18:29
5F:→ iDestiny:企業還有其他的眉角要顧 老實說只有成本攤提和政府標案 03/17 23:50
6F:→ iDestiny:才會覺得公司行號比個人好 03/17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