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kowang (##)
看板i-enterprise
标题[请益] 网路创业一问
时间Wed Mar 17 15:40:24 2010
请教一下..
如果未申请公司行号..而自行架设网路平台..并收取广告刊登费用
这样的情况是否触犯什麽法律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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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7.170.41
1F:推 aaron0208:至少你没有发票可以开~~~ 03/17 15:42
2F:→ kukowang:若以赞助名义不开发票ㄋ 03/17 16:06
3F:→ iDestiny:国税局没钱的时候"也许"会来拜访 03/17 17:22
4F:推 jhc0723:个人最高税率 40% 企业最高20% 哈哈... 03/17 18:29
5F:→ iDestiny:企业还有其他的眉角要顾 老实说只有成本摊提和政府标案 03/17 23:50
6F:→ iDestiny:才会觉得公司行号比个人好 03/17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