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210621 (熱愛惡搞的詩人)
看板toberich
標題[問題] 新產品 V.S. 舊產品之戰
時間Sun Nov 22 17:29:59 2009
以蘋果I-POD為例(蘋果公司設計和銷售的攜帶型數位多媒體播放器)
如果在蘋果之前有人要你合作開發這個商品
你怎麼判斷要不要做?
正:
IPOD比隨身聽更方便攜帶也能裝更多首歌
IPOD使用設計比隨身聽簡便
IPOD可以即時更新和下載音樂
反:
市面上它的替代品-隨身聽和MP3已經很普遍被使用了了
IPOD比隨身聽貴,隨身聽比較便宜
光從這個案例來看,你如何推斷新產品和舊產品究竟誰會勝利? 要不要做?
IPOD可以是每一個創業者心中的新點子和好創意
其他新產品被舊產品打敗的案例很多就不提了,各位覺得其中的"眉角"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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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7.52
1F:推 TheRock:我認為 iPod 的成功就某程度而言是水到渠成,蘋果電腦使用 11/22 17:44
2F:→ TheRock:者的高忠誠度,iTune 等週邊網路服務的先行布局等。這不是 11/22 17:45
3F:→ TheRock:單單推出一個影音播放機這麼簡單的。 :p 11/22 17:47
4F:推 priorart:APPLE品牌魅力+音樂下載平台 才造就這個機器的成功 11/22 17:49
5F:→ priorart:完全一樣的機器由Samsung, Creative或其他人推下場大不同 11/22 17:50
6F:推 daimond:我認為是賈伯斯的腦袋,清楚看見了市場的新藍海在哪裡,需求 11/22 17:52
7F:→ daimond:滿了會自己去思考如何創造新的需求 11/22 17:53
8F:→ daimond:未來沒有賈伯斯的蘋果能不能有這樣傲人的產品就很難講 11/22 17:53
9F:推 edcyc:賈伯斯賣得是藝術,不是電子產品,這篇討論選錯範例 11/22 18:14
10F:推 daimond:樓上說的好,iMac也是經典 11/22 20:02
11F:推 ariadne:眉角就是蘋果已經是一種宗教崇拜,有點脫離傳統商業範疇XD 11/22 20:48
12F:推 lsp33:行銷,跟產品新舊沒有關係 11/22 20:58
13F:→ lsp33:HTC的功能比i-phone強大,價格也比較低,HTC並不會賣的較好 11/22 21:01
14F:→ lsp33:反過來說,HTC是比i-phone新的產品,新打敗舊了嗎!? 11/22 21:03
15F:推 Blueshiva:iPod開始賣,是iPod二代支援Windows之後的事,所以那些 11/23 01:35
16F:→ Blueshiva:說iPod的成功是因為Apple有狂熱信徒的人,都說錯了... 11/23 01:36
17F:推 bobju:怎沒提到通路夥伴? 這種事情少不了得有人抬轎才行. 偏偏這種 11/24 09:25
18F:→ bobju:事情卻很少被討論到. 牽涉到利益要怎麼分? 11/24 09:26
19F:→ bobju:大者會大,不是它一廂情願在打順手牌,很多台面上搓湯圓喬利益 11/24 09:27
20F:→ bobju:的動作才是關鍵. 11/24 09:27
21F:→ bobju: ^下 11/24 09:27
22F:推 daimond:產品為何在4p之首也就是因為產品好壞才是最終關鍵因素... 11/24 11:24
23F:→ daimond:我認為產品/品牌強勢時,通路的威脅性大減,不過到底是廠商 11/24 11:24
24F:→ daimond:捧著錢去找通路還是通路捧錢找廠商,就看有沒有相關研究了 11/24 11:25
25F:推 bobju:"資訊經營法則"一書當中舉了不少歷久彌新的個案.一個產品或 11/28 00:22
26F:→ bobju:技術要成為主流或標準,絕對少不了周邊組織的抬轎.任憑你的產 11/28 00:22
27F:→ bobju:品或技術再怎麼優,沒人抬轎的話就打不進終端市場,取不到關鍵 11/28 00:23
28F:→ bobju:多數,終究會功虧一潰. 11/28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