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nchen (gonchen)
看板i-enterprise
標題[請益] 網路文章的引用法律問題
時間Mon Apr 30 14:01:56 2007
最近在研究內容提供的網路平台
發現大部分的網站除了自己的內容或是服務之外
為了充實網站內容,經常性的會引用其他媒體提供的新聞或是消息
例如股票平台
http://www.moneydj.com/
更甚者像是Google News,整合了台灣的各大新聞
讓網友自訂新聞首頁,顯示最想看的新聞
以上那兩種網站,內容都是其他業者提供的
這樣子不會有任何問題嗎?
如果我也製作網站提供內容的資訊以及服務
雖然某些資訊可能必須網路上連結或是引用
但是大部分的內容是經過整理過的
這樣可以有效的迴避著作權法的問題嗎?
想請瞭解相關法律問題的網友回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91.138
1F:推 mamalove:我覺得 要不是就是要整理到完全看不出來有直接抄襲 04/30 15:03
2F:→ mamalove:要不是就非營利性平台 人家比較不會告 04/30 15:04
3F:→ mamalove:不然就只能貼網址讓大家連過去 不能直接貼到自己網站 04/30 15:05
4F:→ mamalove:不過新聞類那個本來就是要公佈大眾的 比較沒關係吧... 04/30 15:08
5F:推 priorart: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但反之作者 04/30 21:22
6F:→ priorart:加入主觀意見評論則不適用 建議僅提供連結而不直接引用 04/30 21:23
7F:→ priorart:另一種作法是讀過別人文章後 用自己的文字用語寫出來 04/30 21:25
8F:→ priorart:這樣也較不容易構成重製或改作等侵權行為 04/30 21:26
9F:推 mamalove:突然想到要是大家都嚴格執行著作權法 04/30 22:58
10F:→ mamalove:批萬批兔每天那麼多轉錄文章 那早就要被告翻了 04/30 22:59
11F:推 priorart:所以有時只是看人家要不要告 除非跟你有仇存心要你坐牢 04/30 23:04
12F:→ priorart:否則告贏也拿不到多少錢 反正能避免被告就盡量避免 04/30 23:06
13F:→ gonchen:那麼日本有個EroTube,以提供色情的Youtube短片為主 05/01 01:09
14F:→ gonchen:這樣子的方式有侵權嗎? 05/01 01:12
15F:推 priorart:站方有可能構成共同或誘引侵害,但須視各案而定,這就像 05/01 10:01
16F:→ priorart:騎魔拍賣/PCHOME網購賣仿冒品 但未必能向站方要求賠償 05/01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