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C (The Alchemist)
標題[轉錄][轉錄]開放與自由:公眾創用
時間Sun Feb 11 16:26:49 2007
作者: imkeynes (keynes) 看板: AAAAAAAA
標題: [轉錄]開放與自由:公眾創用
時間: Sat Feb 10 10:49:23 2007
http://jedi.org/blog/archives/005607.html
這一篇是我給數位文化誌的文章,於 2006/12/06 刊登在
http://mag.udn.com/mag/dc/storypage.jsp?f_MAIN_ID=2&f_SUB_ID=4&f_ART_ID=53147
。請注意,這一篇文章並不授權各位讀者任意作為商業使用。
開放與自由:公眾創用
在前幾期中我們提到,目前的 DRM 技術已經不足以應付正在發生的網路活動──不祇是
功能上的不完備,而是在於整個系統一開始的設想方向就有了差池;另外我們也提到了有
一些新的想法與實踐,正試圖參與 Web 2.0 的潮流:包括昇陽所提出的 DReaM
(openDRM),以及 Creative Commons 所提倡的 DRE 等。然而回到現實考量,人們免不了
要質疑:「我們到底該如何從中獲利呢?」
這真是個大哉問。讀者諸君務必要理解,沒有任何一種單一的獲利模式能適用於所有的情
境;換句話說,要期待一個簡明的回答是不可能的。我們必須將這麼一個大問題拆解成若
干小問題,然後再逐一探討。在本文中,讓我們先來看看其中的三種情境:文化、科學、
協力創意。
第一種情境──文化──或許是跟商業利益最扯不上關係的,至少是跟眼下的商業利益無
關的,在這個規模中我們要面對的是整個國家的利益,是眾人的利益。政府用人民納稅所
產生的著作,理應用於增進全體人民的利益,就是這個規模中的議題;多年前那個出版不
易的年代中,許多政府出版品都本著「賠錢來做」的理念印行,一般民眾可以付出工本費
來取得基本的「使用著作」的權利。但是到了二十一世紀,出版已經變得太容易了,複製
數位內容變得跟呼吸一樣基本,人們對內容的使用反倒有了更多的需求,此時堅持祇能由
政府單位印行的做法,其實已不敷所需,甚至會扼殺民間利益。為了要增進國家競爭力,
政府公部門得學著將手中握持的文化資源融入當地的商業產品。
美國普林斯敦大學認知科學實驗室有一份叫 WordNet 的詞彙資料庫,包含了近 20 萬個
英文詞義及其語意關係,包括同義、廣義、狹義、相似、部份、全體等,對於自然語言處
理、搜尋引擎等研究領域都是相當重要的資料來源。這個如此厲害的資料庫卻用了非常簡
短大方的授權方式,大意是說任何人完全不需要付費或者是另外經過允許,就可以使用、
複製、修改、散佈 WordNet 的程式、資料庫以及文件,就算是用於商業產品也沒問題,
唯一的規則是不能將「普林斯敦大學」的名號用於廣告或宣傳。有一間叫 Thinkmap 的公
司,就使用了 WordNet 的資料庫,搭配上他們自己開發的視覺化介面,發展了一套叫
Visual Thesaurus 的軟體,同時提供單機版及線上版,並廣受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的
好評。
這就是一個很有趣的案例,很可以作為公部門釋出文化資產的參考。日前國家級數位典藏
計畫聯合目錄已經確定要採公眾授權釋出給大眾使用,這感覺很像數千年前的有司贖經,
但是我們可以在此期待他可以變得更好:小老百姓可以免費取得基本的內容,同時又有專
門的公司能夠製作(需額外花錢纔能享受的)豐富的互動介面,每一手的上游及授權方式
與範圍都清楚可見。而這對於整個國家與社會的貢獻都是無可估量的。
接著讓我們把視野略微縮小,來看看學術界。學術圈是個很有趣的「社群」,在這個社群
內流通的貨幣是像「論文被引用次數」這類的信譽;以往(不論是自然或社會)科學家們
總是自甘放棄著作權,以換取在所謂「高影響力」期刊上能被刊登引用;另一方面則是許
多科學工作者都簽署過僱聘契約,把智慧財產權讓渡給僱請他們的組織機構。
然而在這樣的制度發展下,許多的學術工作卻開始受到了阻礙。論文本身被出版商箝制還
是小事,進行研究的工具、以及研究的資料也被保密條款、專利法、契約等法律力量限制
住了。曾經有公開研究指出,近半數的基因領域研究人員,因此而無法驗證其同僚的研究
成果。(論文的)出版、(研究工具的)授權、和(實驗的)資料,這三個左右學術圈互
動的領域,也都面臨著革新的需求。即將邁入第五年的生物多樣性資料庫整合計畫正面臨
著這樣的難題,而這也是 Creative Commons 子計畫 Science Commons 所試圖要解決的
。
這個領域中有很多待解的難題,包括讓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能取用科學文獻,讓學術文章
與研究資料能更適宜地連結在一起、使其相聯的後設資料也能夠標準化,建立研究工具的
技術信託制度,並建立一套完整的資料網、文件網、工具網及政策網以來改進資料的流通
。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讓任何人都能更容易地對學術領域做出貢獻、驗證、解決本地化的
問題等。這些都仰賴更多法律的、科技的、人們的協同合作。
至於協力創意則是 Web 2.0 的濫觴,正如我們在前一期所探討過的一樣,有許多新的內
容運用方式,以及新的合作方式跟媒體型態,都是前所未有的。如何讓這些新的媒體領域
更能適性發展,讓各種著作的參與互動更透明,都是可以期待由這些新的授權方式、授權
機制與授權技術所帶來的。
這個領域相較之下是最被關注的領域,因為這是許多傳統出版商自認「損失」最多的地方
,但也是商機最多的地方。此刻我們所能看到的獲利個案都還很奇怪,例如「使用者爭相
貢獻內容,服務商(因被併購而)獲利」的 YouTube,這其實不大健康,因為久了之後難
免會走上學術圈那樣的情況,產出內容的人無法直接擁有相對應的權利,而真正的自由再
度被流通商所控制。另一方面,像是 Revver 這家公司在提供類似服務的時候,又做了一
些新嘗試:他讓提供影片內容的人,也能夠分到服務提供者因流通數位內容所獲得的利潤
。
今年七月, Fritz Grobe 和 Stephen Voltz 這兩位先生因為《健怡可樂加曼陀珠實驗》
影片的廣告收益,就從 Revver 手上領到三萬五千美元。目前 Revver 已被提名明年一月
的葛萊美技術獎,而他們直接回饋內容產出者的做法,也為穀歌等公司所效法。
而這些祇不過是眾多新嘗試的其中一部份而已。面對新的媒體與新的互動模式,值得摸索
的空間還大得很;隸屬於中央研究院的台灣「創用 CC」計畫將於明年初舉辦一場國際研
討會,邀請了杜克大學法學院公共領域研究中心主任 James Boyle、巴西 FGV 法學院科
技社會中心主任 Ronaldo Lemos、Science Commons 執行長 John Wilbanks、中研院生物
多樣性研究中心主任邵廣昭、台灣棒球維基館主持人林信成,以及知名藝術家和音樂創作
人鄭淑麗、朱頭皮、林強、Monbaza 等人共同對話,本著開放與自由的精神,討論公眾創
用的實務,有興趣的讀者朋友們如有興趣及空閒,不妨前往報名參加: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static/conference20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25.225.104.202
※ 編輯: KOC 來自: 61.224.71.166 (02/11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