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LuHaTa (我喜歡看日劇 ^^)
看板third-person
標題Re: 那請問這篇文章有構成砍文的標準嗎?
時間Sat Jun 8 21:46:05 2002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作者: HuLuHaTa (我喜歡看日劇 ^^) 看板: PttLaw
標題: Re: 那請問這篇文章有構成砍文的標準嗎?
時間: Sat Jun 8 15:31:14 2002
※ 引述《HuLuHaTa (我喜歡看日劇 ^^)》之銘言:
: 例如說這邊
: 我也許要再說一次
: 因為這個考量不是很容易懂
: 這裡的同等發言權
: 在第三者版上是要建立在差異平等之上的
: 例如說一個人把他自己被別人如垃圾拋棄之後的情緒PO出來
: 另一個人說 你講這個很無聊耶 言之無物
: 每天PO這麼多讓人看了很煩
: 就客觀上來評定
: 我們給了兩個人同樣的發言權
: 但是下一次前者就不願意再說自己的這些情緒了
: 結果卻反而使得兩者的發言權並不相同
: 這就是我在談的差異平等
: 而管理階層
: 就必須要給予雙方不同的對待
: 才能確保下一次的發言機會相同
: 我相信我今天禁他們水桶
: 他們不會受傷到再也不來第三者版說
: 你講這個很無聊耶 言之無物
恕我再舉一個例子說明差異平等的概念
例如說選立委的時候
對於原住民與女性立委有保留名額
但都市男性就沒有
這是不是不平等呢?
齊頭式平等的人會說
大家都要靠自己努力
誰努力選舉 誰就會選上
但事實上社會學家發現並不是這樣
原住民的資金少 人脈少
女性立委本來就不太受選民信任
如果讓他們單打獨鬥
一定贏不了現在當權的都市男性階層
然後都市男性階層贏了選舉
又制訂對他們有利的法律
原住民與女性立委就更選不贏而趨於弱勢
好的政府或管理階層
就應該用差異平等的概念來保障這些弱勢團體
所以我們才會有保留名額的出現
同樣的道理
雖然同樣都是發言權
但是兩邊發言所需要跨越的心理障礙是非常不一樣的
分享三角關係中很多不堪的情緒
是很需要有足夠安全的空間
而指責別人文章言之無物卻不需要這麼高的心理障礙
對於這些情緒分享的弱者
除了我能替他們說話之外
沒有人站在他們那邊了
我希望站方能在考慮一下
對於直接解除水桶這樣的結果
我恐怕要再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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