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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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共有農地部分違規連累全員?稅處兩招因應
時間Sun Sep 27 12:27:00 2026
共有農地部分違規連累全員?稅處兩招因應
2026-09-27 11:36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pse.is/9nxqpv
共有農地示意圖。圖/AI生成
共有土地如果沒有由全體共有人訂立分管契約,高市稅處提醒,每個人對整筆土地都享有
使用權,稽徵機關若無法逕予認定各共有人管理使用之範圍,所以只能將違規面積按各共
有人持分比例改課地價稅。
不少民眾因為長輩贈與,導致與其他親用共有一塊農地。但高市稅處表示,近來接獲民眾
詢問與他人共有一塊農地,因其他共有人使用的部分未作農業使用,但自己使用的部分並
沒有違規,為什麼會收到改課地價稅的稅單。
高市稅處進一步說明,共有土地如果沒有由全體共有人訂立分管契約,那每個人對整筆土
地都享有使用權,稽徵機關並沒有辦法逕予認定各共有人管理使用之範圍,所以只能將違
規面積按各共有人持分比例改課地價稅。
高市稅處提醒您,若要解決此權責問題,可透過下列方式處理,包括一、簽訂共有物分管
契約:共有人之間應以書面訂立分管協議,明確約定每個人具體使用管理的範圍,如此一
來,未來若有任何人違規使用,其權責界線清晰,稽徵機關即可直接對該違規共有人個人
課稅,不至影響他人。
二、提出分管證明:由違規使用之人切結該部分土地確為其分管範圍,並附具該區域之地
籍圖,且標明其分管之位置,就可以依切結人變更使用面積改課其地價稅即可。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77984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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