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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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新聞中的法律/虛擬幣反避稅立法 加快腳
時間Mon Feb 2 11:39:15 2026
新聞中的法律/虛擬幣反避稅立法 加快腳步
2026-02-02 00:25 經濟日報/ 林志翔
國際反避稅將邁入新階段,加密貨幣將是未來重點之一。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已
提出「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ARF),申報資產為加密貨幣,申報主體為加密資產交易所
,這部分發展會非常快,台灣若落後太多,恐影響跨國稅務查核及洗錢防制等重要業務。
據統計,全球已有超過70個國家承諾,將於2027至2029年間啟動CARF自動交換,屆時加密
資產交易透明度將顯著提升。歐盟成員國、英國及日本等國家已率先實施,澳洲、新加坡
、馬來西亞等國家也預計於2027年接軌,美國則計畫於2028年納入CARF相關機制。
台灣方面,在租稅資訊交換領域,財政部2017年訂定「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
作業辦法」(CRS作業辦法,又稱台版肥咖條款),財政部於每年報稅季期間,要求金融
機構須申報金融帳戶,並於每年9月與交換國交換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
台灣目前已與日本、英國、澳大利亞交換,透過跨國交換資訊,可交叉比對異常狀況,揪
出跨國避稅。
不過台灣這幾年的執行,仍是屬於CRS 1.0,近年OECD已提出CRS 2.0版本。CRS 1.0階段
,僅要求傳統金融機構向稅局申報,而在2.0體制下,將電子支付機構也納入。也就是說
,電子支付機構必須辨識背後客戶是不是屬於其他國家稅務居民,若有,理論上也應納入
國與國之間的CRS資訊交換。
另外,在申報金融資產範圍方面,原本CRS 1.0階段,僅納入傳統金融商品,像現金存款
、股票,但在CRS 2.0當中,納入央行數位貨幣、加密資產。
綜合來看,CRS 2.0要申報的金融機構變多了,金融資產範圍也更大,現階段台灣財政部
也正在檢視、修正CRS相關作業辦法,去年已有相關討論,針對台版CARF,則尚未提出草
案。
建議財政部在CRS 2.0方面,應加速完成相關修法,否則將無法與交換國針對CRS 2.0擴大
納入的範圍進行資訊交換;針對未來更重要的加密貨幣交易,台灣也應加速推出台版CARF
草案,儘快展開討論。
當許多國家自2027年起將陸陸續續展開交換,若台灣在這方面的立法腳步卻相對落後,將
無法與其他國家交換到重要資訊,將影響稅務查核、洗錢防制等重要工作。
另外,針對加密貨幣課稅制度,財政部去年曾回函立法院說明課稅原則,概念上要先判斷
是否屬於有價證券,若屬於有價證券,營利事業須課最低稅負。但如果並非定義為有價證
券,屬於財產交易所得,個人應課綜所稅,稅率5%至40%;營利事業則併入營所稅課徵
,稅率20%。
然而這些只是原則性規範,有很多實務問題待解,例如交易平台所在地,牽動所得屬於境
內或境外;貨幣轉換過程所得何時實現?如何認定?是比特幣轉換成以太幣時就實現,還
是等到「出金」才實現?仍待財政部後續更明確說明,將直接影響個人與企業稅負規劃。
(本文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營運長林志翔口述,記者翁至威整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0234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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