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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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新闻中的法律/虚拟币反避税立法 加快脚
时间Mon Feb 2 11:39:15 2026
新闻中的法律/虚拟币反避税立法 加快脚步
2026-02-02 00:25 经济日报/ 林志翔
国际反避税将迈入新阶段,加密货币将是未来重点之一。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已
提出「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申报资产为加密货币,申报主体为加密资产交易所
,这部分发展会非常快,台湾若落後太多,恐影响跨国税务查核及洗钱防制等重要业务。
据统计,全球已有超过70个国家承诺,将於2027至2029年间启动CARF自动交换,届时加密
资产交易透明度将显着提升。欧盟成员国、英国及日本等国家已率先实施,澳洲、新加坡
、马来西亚等国家也预计於2027年接轨,美国则计画於2028年纳入CARF相关机制。
台湾方面,在租税资讯交换领域,财政部2017年订定「金融机构执行共同申报及尽职审查
作业办法」(CRS作业办法,又称台版肥咖条款),财政部於每年报税季期间,要求金融
机构须申报金融帐户,并於每年9月与交换国交换税务用途金融帐户资讯。
台湾目前已与日本、英国、澳大利亚交换,透过跨国交换资讯,可交叉比对异常状况,揪
出跨国避税。
不过台湾这几年的执行,仍是属於CRS 1.0,近年OECD已提出CRS 2.0版本。CRS 1.0阶段
,仅要求传统金融机构向税局申报,而在2.0体制下,将电子支付机构也纳入。也就是说
,电子支付机构必须辨识背後客户是不是属於其他国家税务居民,若有,理论上也应纳入
国与国之间的CRS资讯交换。
另外,在申报金融资产范围方面,原本CRS 1.0阶段,仅纳入传统金融商品,像现金存款
、股票,但在CRS 2.0当中,纳入央行数位货币、加密资产。
综合来看,CRS 2.0要申报的金融机构变多了,金融资产范围也更大,现阶段台湾财政部
也正在检视、修正CRS相关作业办法,去年已有相关讨论,针对台版CARF,则尚未提出草
案。
建议财政部在CRS 2.0方面,应加速完成相关修法,否则将无法与交换国针对CRS 2.0扩大
纳入的范围进行资讯交换;针对未来更重要的加密货币交易,台湾也应加速推出台版CARF
草案,尽快展开讨论。
当许多国家自2027年起将陆陆续续展开交换,若台湾在这方面的立法脚步却相对落後,将
无法与其他国家交换到重要资讯,将影响税务查核、洗钱防制等重要工作。
另外,针对加密货币课税制度,财政部去年曾回函立法院说明课税原则,概念上要先判断
是否属於有价证券,若属於有价证券,营利事业须课最低税负。但如果并非定义为有价证
券,属於财产交易所得,个人应课综所税,税率5%至40%;营利事业则并入营所税课徵
,税率20%。
然而这些只是原则性规范,有很多实务问题待解,例如交易平台所在地,牵动所得属於境
内或境外;货币转换过程所得何时实现?如何认定?是比特币转换成以太币时就实现,还
是等到「出金」才实现?仍待财政部後续更明确说明,将直接影响个人与企业税负规划。
(本文由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服务部营运长林志翔口述,记者翁至威整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0234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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