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ga (alaga)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員工配股出售匯回海外所得認定
時間Sat Aug 21 11:27:16 2021
因為在外商公司,公司是在美股上市,每年都有員工認股跟配股,相關所得每年也都有被
課所得稅,以當時公司給的價值申報。
如果一直沒賣股票,累積多年後,打算全數出售,大概數千萬台幣要匯回台灣,還要被當
成海外所得課稅嗎?
或是要怎麼提出證明,這些被課過所得稅,可以申請不另外被課稅呢?
打電話去國稅局問,但是對方回答的也很含糊,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相關經驗可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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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magineer: 你配股稅已繳,出售價差獲利還沒,要分幾年賣跟匯回08/21 13:10
2F:推 tomap41017: 推一樓08/22 01:28
幾千萬要分十幾年,時間久了點
不知道有沒有人試過用美國券商debit card,每天用提款機領1000美金上限,這樣國稅局
會關切嗎?或是根本不會知道?
※ 編輯: alaga (114.34.245.118 臺灣), 08/22/2021 07:49:19
3F:→ shineh: debit card這樣領,沒幾天就被凍帳號。 08/22 10:30
4F:→ SecretR: 原始取得成本可以扣除多少要不要算一下? 08/22 10:40
5F:→ tomap41017: 那你就一次匯回來乖乖繳海外所得啊 08/22 14:43
6F:→ riohack: 應該是考慮海外開外商銀行戶頭由外商銀行協助吧 09/04 01:51
7F:推 bobshih: 匯款一年超過240萬台幣 任三個月超過200筆 09/07 00:45
8F:→ bobshih: 任6個月超過48W匯入 銀行都必須提交給國稅局 新電支法 09/07 00:45
9F:→ bobshih: 售出買美國不動產會不會好一點 或是就放在國外當逃難用 09/07 00:47
10F:推 cka: 留在國外 每年出國度假花啊 09/09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