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ga (alaga)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员工配股出售汇回海外所得认定
时间Sat Aug 21 11:27:16 2021
因为在外商公司,公司是在美股上市,每年都有员工认股跟配股,相关所得每年也都有被
课所得税,以当时公司给的价值申报。
如果一直没卖股票,累积多年後,打算全数出售,大概数千万台币要汇回台湾,还要被当
成海外所得课税吗?
或是要怎麽提出证明,这些被课过所得税,可以申请不另外被课税呢?
打电话去国税局问,但是对方回答的也很含糊,不知道有没有人有相关经验可以建议?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136.239.7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629516438.A.804.html
1F:→ imagineer: 你配股税已缴,出售价差获利还没,要分几年卖跟汇回08/21 13:10
2F:推 tomap41017: 推一楼08/22 01:28
几千万要分十几年,时间久了点
不知道有没有人试过用美国券商debit card,每天用提款机领1000美金上限,这样国税局
会关切吗?或是根本不会知道?
※ 编辑: alaga (114.34.245.118 台湾), 08/22/2021 07:49:19
3F:→ shineh: debit card这样领,没几天就被冻帐号。 08/22 10:30
4F:→ SecretR: 原始取得成本可以扣除多少要不要算一下? 08/22 10:40
5F:→ tomap41017: 那你就一次汇回来乖乖缴海外所得啊 08/22 14:43
6F:→ riohack: 应该是考虑海外开外商银行户头由外商银行协助吧 09/04 01:51
7F:推 bobshih: 汇款一年超过240万台币 任三个月超过200笔 09/07 00:45
8F:→ bobshih: 任6个月超过48W汇入 银行都必须提交给国税局 新电支法 09/07 00:45
9F:→ bobshih: 售出买美国不动产会不会好一点 或是就放在国外当逃难用 09/07 00:47
10F:推 cka: 留在国外 每年出国度假花啊 09/09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