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aemiri (櫻華)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贈與稅問題
時間Tue Oct 1 13:04:16 2019
大家好,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個問題
之前我爸爸過世,遺產中房產皆有貸款
我跟弟弟還有我爸爸的配偶各繼承一筆房產,
之後我爸爸的配偶賣掉其中一筆房產,
把貸款還清之後,剩餘的現金轉帳給我弟弟,
給我弟弟還他繼承的那一筆貸款。
現在爸爸配偶也過世了。
配偶的家屬報遺產稅,發現有這一筆轉帳。
說要我們付贈與稅。(因轉帳時間是在過世前2年內)
想請問大家,已經被課過遺產稅的遺產,
還需要再課一次贈與稅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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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198.3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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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那一筆應該算是贈與行為,而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 10/01 14:33
2F:→ taoist9999: 條第1項視同遺產的範圍。 10/01 14:33
3F:→ taoist9999: 除非原PO的弟弟有被後媽收養。 10/01 14:34
4F:→ taoist9999: 超過220萬的話,可能有贈與稅的問題。 10/01 14:35
5F:→ taoist9999: 法律上,那一筆的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是你爸爸的配偶。 10/01 14:36
6F:→ taoist9999: 就人情義理而言,我建議原PO弟弟去支付。 10/01 14:36
7F:→ taoist9999: 看怎麼去補申報? 10/01 14:37
8F:→ taoist9999: 10/01 14:43
9F:→ taoist9999: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第1項第3款: 10/01 14:44
10F:→ taoist9999: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 10/01 14:44
11F:→ taoist9999: 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10/01 14:44
12F:→ taoist9999: 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10/01 14:44
13F:→ taoist9999: 事實認定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話,你弟弟就是贈與稅納稅 10/01 14:45
14F:→ taoist9999: 義務人了。 10/01 14:45
感謝T大回覆。謝謝~~
※ 編輯: haraemiri (210.61.198.31 臺灣), 10/01/2019 15: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