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aemiri (樱华)
看板tax
标题[问题] 赠与税问题
时间Tue Oct 1 13:04:16 2019
大家好,
不好意思想请教一个问题
之前我爸爸过世,遗产中房产皆有贷款
我跟弟弟还有我爸爸的配偶各继承一笔房产,
之後我爸爸的配偶卖掉其中一笔房产,
把贷款还清之後,剩余的现金转帐给我弟弟,
给我弟弟还他继承的那一笔贷款。
现在爸爸配偶也过世了。
配偶的家属报遗产税,发现有这一笔转帐。
说要我们付赠与税。(因转帐时间是在过世前2年内)
想请问大家,已经被课过遗产税的遗产,
还需要再课一次赠与税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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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那一笔应该算是赠与行为,而非《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 10/01 14:33
2F:→ taoist9999: 条第1项视同遗产的范围。 10/01 14:33
3F:→ taoist9999: 除非原PO的弟弟有被後妈收养。 10/01 14:34
4F:→ taoist9999: 超过220万的话,可能有赠与税的问题。 10/01 14:35
5F:→ taoist9999: 法律上,那一笔的赠与税纳税义务人是你爸爸的配偶。 10/01 14:36
6F:→ taoist9999: 就人情义理而言,我建议原PO弟弟去支付。 10/01 14:36
7F:→ taoist9999: 看怎麽去补申报? 10/01 14:37
8F:→ taoist9999: 10/01 14:43
9F:→ taoist9999: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7条第1项第3款: 10/01 14:44
10F:→ taoist9999: 赠与税之纳税义务人为赠与人。但赠与人有下列情形之 10/01 14:44
11F:→ taoist9999: 一者,以受赠人为纳税义务人: 10/01 14:44
12F:→ taoist9999: 三、死亡时赠与税尚未核课。 10/01 14:44
13F:→ taoist9999: 事实认定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话,你弟弟就是赠与税纳税 10/01 14:45
14F:→ taoist9999: 义务人了。 10/01 14:45
感谢T大回覆。谢谢~~
※ 编辑: haraemiri (210.61.198.31 台湾), 10/01/2019 15: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