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koung (Hey)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民國89年遺贈房產及土地出售之增值稅等
時間Sat Aug 10 10:20:29 2019
首先感謝各位先進協助解答疑問。
家父民國84年去世,但家母當時不清楚如果辦理遺贈。
在與親戚打完官司後,民國89年由我取得相關遺贈包含房屋(108公告現值237,100元)及
土地(108公告現值2,600,750元)。
請問若是想在今年以16,000,000一起出售,是否增值稅或相關稅會超高?
目前也找不到能節稅的方法...但又必須出售...
希望可以獲得各位權威指導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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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rollwitch: 我覺得資料太少,很難跟你說稅負多或少,不如你直接去 08/10 23:22
2F:→ trollwitch: 外面問專業代書 08/10 23:22
3F:→ taoist9999: 備妥相關資料(最新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還有房屋稅 08/10 23:55
4F:→ taoist9999: 籍證明書等資料)。 08/10 23:55
5F:→ taoist9999: 找地政士估算。 08/10 23:55
6F:→ taoist9999: 08/10 23:55
7F:→ taoist9999: 本件來說,我認為: 08/11 00:01
8F:→ taoist9999: 賣方部分: 08/11 00:01
9F:→ taoist9999: 一、移轉時:土地增值稅。 08/11 00:01
10F:→ taoist9999: 二、所得稅: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08/11 00:02
11F:→ taoist9999: 買方部分: 08/11 00:02
12F:→ taoist9999: 移轉時:契稅。 08/11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