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lkj (比比♡杰)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出租房屋的繳稅問題
時間Sun May 6 10:25:27 2018
查了本板及網路上的一些文章,有下列三點問題想請教各位:
1.若去年房屋(被前房客搞爛)有經過整修後才出租,
整修費用遠超過整年房租收入..
請問整修費用的列舉證明,這證明只能用發票嘛?
若沒有發票等於無法列舉此項花費?
(那時只有拿手寫的項目、金額的估價單而已)
2.去年房租收入,前房客欠繳的話是否就不列入租金收入?
只算新的房客租金收入就好?(新房客10月入住,只收到3個月租金)
3.房屋所有權人是我媽媽,但是由我負責處理及收支款項
請問此間房屋的所得稅所有資料都是在我媽名下處理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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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x/M.1525573530.A.654.html
1F:→ conk: 1.發票及收據,至於估價單這我就不知道 05/06 13:08
2F:→ conk: 但你評估看看是否有超過 收入的43%...沒有的話就算了 05/06 13:08
3F:→ conk: 2.綜所稅採現金基礎制,你何時收到,就那年認列收入 05/06 13:09
4F:→ conk: 3.基本上是沒錯,但匯款至你的帳戶,會不會產生另一個問題 05/06 13:10
5F:→ conk: 贈與稅之類,我就不知道了 05/06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