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thoutend ()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贈與稅問題
時間Wed Dec 27 12:48:48 2017
本月母親因誤會贈與免稅額額度,各匯了220萬到兩個小孩戶頭,
隔天提醒才發現誤會大了,趕快將其中一個220萬轉回。
爬文是說,在調查基準日前轉回,不會被課贈與稅,
請問那另一個贈與的220萬需要主動申報嗎?
還是說因為在免稅額的範圍內,所以不需申報呢?
想請板友幫忙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8.98.7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x/M.1514350134.A.CE8.html
1F:推 taoist9999: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第1項:除第二十條所規 12/27 15:39
2F:→ taoist9999: 定之贈與外,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 12/27 15:39
3F:→ taoist9999: 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 12/27 15:39
4F:→ taoist9999: 十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 12/27 15:39
5F:→ taoist9999: 但贈與不動產的話,實務上無論金額大小,通通都 12/27 15:39
6F:→ taoist9999: 是要申報的。 12/27 15:39
7F:→ taoist9999: 12/27 15:40
8F:→ taoist9999: 本件如果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12/27 15:40
9F:→ taoist9999: 的話,是可以不用申報。但建議申報並且保留資金流程的 12/27 15:41
10F:→ taoist9999: 書面資料會比較好,尤其將來小孩購置不動產或其他投資 12/27 15:41
11F:→ taoist9999: 時,才有資金來源的證明。 12/27 15:42
12F:→ taoist9999: 12/27 15:42
13F:→ taoist9999: 將來國稅局就是在抓這些細節。 12/27 15:43
14F:推 Jeffery71: 是的,基準日前轉回不會。 若確定今年合計不超過220,我 12/27 21:22
15F:→ Jeffery71: 是覺得可不報 12/27 21:23
16F:→ withoutend: 了解,謝謝t大、J大不吝指教! 12/28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