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PFC10 (高容量電池哥)
看板tax
標題[問題] 人在台灣接國外案件的所得
時間Thu May 19 00:11:43 2016
各位板友好
我的問題是這樣的,外商老闆打算把目前台灣的公司收掉
並和我訂定口頭合約,以一年一百萬左右的價碼請我維護資訊服務
屆時會以老闆在海外的個人帳戶匯款至我在國內的個人帳戶
請問這樣會有稅務問題嗎?
目前查到一說是這樣依然算為勞務所得,需扣 10% 的稅
但另一說則是個人戶匯個人戶,視為海外所得,並且沒有超過基本稅額故不需扣稅
也因為是個人戶對個人戶的關係,所以沒有進項和銷項的憑據
想弄清楚我這樣子的維護收入需不需要扣稅,好跟老闆談價碼
先感謝各位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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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eitse111: 勞務所得是勞務所得...扣的10%你將來可以抵 05/19 01:21
2F:→ weitse111: 海外所得是計算基本稅額時要抓進去計算,超過100萬要全 05/19 01:21
3F:→ weitse111: 數計入,到時後看一般綜所算出來的應納稅額跟你基本稅額 05/19 01:22
4F:→ weitse111: 計算的哪個多,就繳哪個 05/19 01:22
5F:→ weitse111: 依你的情形應該是只需申報海外所得就好了 05/19 01:33
6F:→ weitse111: *更正一下 應該是要依照你提供勞務的地點 05/19 01:50
7F:→ weitse111: 你在國內維護的就要報在個人綜所 05/19 01:52
8F:→ weitse111: 你在國外就要報在基本稅額海外所得那塊 05/19 01:52
9F:→ weitse111: 至於個人對個人就沒有扣繳問題了 05/19 01:53
10F:→ weitse111: 但這僅就中華民國的個人綜所......海外的沒研究QAQ 05/19 01:55
11F:→ NPFC10: 感謝大德回答,那如果我在國內維護的話,這筆收入 05/19 01:56
12F:→ NPFC10: 會是什麼名目來呈現呢? 05/19 01:56
13F:→ NPFC10: 剛剛爬到一篇說如果對方沒有申報此筆支出,那我就不用 05/19 02:11
14F:→ NPFC10: 申報收入,但銀行帳戶還是有這筆款項,會產生問題嗎? 05/19 02:12
15F:→ weitse111: 薪資吧...而且還會有二代健保的問題0.0 05/22 03:08
16F:→ weitse111: 別傻了...海外個人帳戶不可能存的是台幣吧 05/22 03:11
17F:→ weitse111: 外匯進來銀行端那邊都會有資料 05/22 03:12
18F:→ weitse111: 你匯款人跟受款人不同,要怎麼跟國稅局解釋? 05/22 03:23
19F:→ weitse111: 小的天真地覺得直接報贈與讓他課10%會不會比較簡單XDD 05/22 03:38
20F:→ weitse111: 不然100萬至少也要課到12%的綜所((?! 05/22 03:38
21F:推 csco: 感謝w大開示;原來還有贈與10%這招!(筆記ing) 05/24 01:25
22F:→ NPFC10: 感謝回應,另外查到贈與一年內220萬可免辦申報 05/24 15:29
23F:→ NPFC10: 看來走贈與這條路是最直接的,感謝 :) 05/24 15:29
24F:→ weitse111: 我不確定可不可行喔XDD 你要多方求證問問看QQ 05/24 22:05
25F:→ weitse111: 話說回來每年跟你無親無故的人送你100萬...... 05/24 22:07
26F:→ weitse111: 國稅局也有可能會懷疑就是了QAQ 05/24 22:07
27F:→ NPFC10: 好的XD 感謝熱心回答 05/27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