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PFC10 (高容量电池哥)
看板tax
标题[问题] 人在台湾接国外案件的所得
时间Thu May 19 00:11:43 2016
各位板友好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外商老板打算把目前台湾的公司收掉
并和我订定口头合约,以一年一百万左右的价码请我维护资讯服务
届时会以老板在海外的个人帐户汇款至我在国内的个人帐户
请问这样会有税务问题吗?
目前查到一说是这样依然算为劳务所得,需扣 10% 的税
但另一说则是个人户汇个人户,视为海外所得,并且没有超过基本税额故不需扣税
也因为是个人户对个人户的关系,所以没有进项和销项的凭据
想弄清楚我这样子的维护收入需不需要扣税,好跟老板谈价码
先感谢各位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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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eitse111: 劳务所得是劳务所得...扣的10%你将来可以抵 05/19 01:21
2F:→ weitse111: 海外所得是计算基本税额时要抓进去计算,超过100万要全 05/19 01:21
3F:→ weitse111: 数计入,到时後看一般综所算出来的应纳税额跟你基本税额 05/19 01:22
4F:→ weitse111: 计算的哪个多,就缴哪个 05/19 01:22
5F:→ weitse111: 依你的情形应该是只需申报海外所得就好了 05/19 01:33
6F:→ weitse111: *更正一下 应该是要依照你提供劳务的地点 05/19 01:50
7F:→ weitse111: 你在国内维护的就要报在个人综所 05/19 01:52
8F:→ weitse111: 你在国外就要报在基本税额海外所得那块 05/19 01:52
9F:→ weitse111: 至於个人对个人就没有扣缴问题了 05/19 01:53
10F:→ weitse111: 但这仅就中华民国的个人综所......海外的没研究QAQ 05/19 01:55
11F:→ NPFC10: 感谢大德回答,那如果我在国内维护的话,这笔收入 05/19 01:56
12F:→ NPFC10: 会是什麽名目来呈现呢? 05/19 01:56
13F:→ NPFC10: 刚刚爬到一篇说如果对方没有申报此笔支出,那我就不用 05/19 02:11
14F:→ NPFC10: 申报收入,但银行帐户还是有这笔款项,会产生问题吗? 05/19 02:12
15F:→ weitse111: 薪资吧...而且还会有二代健保的问题0.0 05/22 03:08
16F:→ weitse111: 别傻了...海外个人帐户不可能存的是台币吧 05/22 03:11
17F:→ weitse111: 外汇进来银行端那边都会有资料 05/22 03:12
18F:→ weitse111: 你汇款人跟受款人不同,要怎麽跟国税局解释? 05/22 03:23
19F:→ weitse111: 小的天真地觉得直接报赠与让他课10%会不会比较简单XDD 05/22 03:38
20F:→ weitse111: 不然100万至少也要课到12%的综所((?! 05/22 03:38
21F:推 csco: 感谢w大开示;原来还有赠与10%这招!(笔记ing) 05/24 01:25
22F:→ NPFC10: 感谢回应,另外查到赠与一年内220万可免办申报 05/24 15:29
23F:→ NPFC10: 看来走赠与这条路是最直接的,感谢 :) 05/24 15:29
24F:→ weitse111: 我不确定可不可行喔XDD 你要多方求证问问看QQ 05/24 22:05
25F:→ weitse111: 话说回来每年跟你无亲无故的人送你100万...... 05/24 22:07
26F:→ weitse111: 国税局也有可能会怀疑就是了QAQ 05/24 22:07
27F:→ NPFC10: 好的XD 感谢热心回答 05/27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