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kk999 (奇蹟比比)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房地合一個人與法人之差異
時間Thu Jan 21 22:21:39 2016
最近開始研究房地合一在國稅局網站的大準則條例下
http://goo.gl/8V4fev
發現"個人"與"營利事業"課稅稅率標準差異甚大
個人持有最高至45%(1年內) 再依持有年限遞減
但境內營利事業僅併入營所稅申報17% (這不是本來就必須申報的???)
這樣的標準是否肥了建商而打到個人
本人是比較傾向應該第3棟房屋以上買賣的再行課高稅
畢竟房地產交易也是活絡市場的一部分
附圖
http://i.imgur.com/sL937D9.png
BTY: 大家會覺得房地合一稅會像奢侈稅一樣無法持久
如果是的話大約估多久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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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kk999 (118.166.190.28), 01/21/2016 22:24:35
1F:推 behemoth: 從營利事業分配利潤下來的話,不是還要再扣一次所得稅? 01/22 00:10
2F:→ behemoth: 所以不見得是會肥到建商啊~ 01/22 00:12
3F:→ behemoth: 反倒是分離課稅感覺讓一些房產大戶佔了便宜 01/22 00:13
4F:推 kazamiakira: 請先研究營利事業所得的計算在發文 02/11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