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k (對不起的大隻蠶)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牙醫補牙收據問題
時間Sun May 10 11:02:54 2015
補牙使用自費醫材14,000元 (收據背面有貼印花稅)
按照之前爬文,可以在列舉中申報
但問題來了,用自然人憑證下載的報表
這家牙科列舉了450元
想了想,補牙後又再去這家牙科看了3-4次牙齒(有幾次與補牙無關),都沒收錢(掛號
費沒收), 所以那幾次都沒有收據.
那...我是不是要把14,000-450=13,550列上去?
會對牙醫不好意思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81.9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x/M.1431226977.A.86C.html
1F:推 ak47king: 我覺得你最高可以報14000+450,你要報13550當然也可以 05/10 11:41
2F:→ ak47king: 報不報列舉醫藥費跟對牙醫好不好意思完全沒關係啊 05/10 11:42
3F:→ Timk: 謝謝您! :) 05/10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