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k (对不起的大只蚕)
看板tax
标题[问题] 牙医补牙收据问题
时间Sun May 10 11:02:54 2015
补牙使用自费医材14,000元 (收据背面有贴印花税)
按照之前爬文,可以在列举中申报
但问题来了,用自然人凭证下载的报表
这家牙科列举了450元
想了想,补牙後又再去这家牙科看了3-4次牙齿(有几次与补牙无关),都没收钱(挂号
费没收), 所以那几次都没有收据.
那...我是不是要把14,000-450=13,550列上去?
会对牙医不好意思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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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k47king: 我觉得你最高可以报14000+450,你要报13550当然也可以 05/10 11:41
2F:→ ak47king: 报不报列举医药费跟对牙医好不好意思完全没关系啊 05/10 11:42
3F:→ Timk: 谢谢您! :) 05/10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