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eskof ()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房屋繼承轉賣
時間Sun Oct 12 00:13:36 2014
因為家人過世由三兄弟繼承房子
但我持有的份想轉賣給其中一方
過完戶後即進行轉賣請問會有土地增值稅問題嗎?
我的名下有其他土地有奢侈稅的問題嗎?(時間為同一年)
具體的作法怎麼做才能省下稅務的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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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dey40: 不如直接拿錢,放棄你的繼承份額就好? 10/12 13:15
2F:推 Daniel1215: 繼承取得房地再移轉沒有奢侈稅問題 10/12 21:56
3F:→ jameskof: 不過家人沒有現金全給我,想要用貸款的,怎麼做才好? 10/12 22:20
4F:→ taoist9999: 要比較清楚的話,就繼承完畢後,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10/13 19:20
5F:→ taoist9999: ,跟正式買賣一樣,但二親等買賣的話,國稅局審查很嚴 10/13 19:20
6F:→ taoist9999: 格就是了。 10/13 19:20
7F:→ taoist9999: 不然就是遺產分割協議書寫清楚,房子分配給誰,但誰要 10/13 19:21
8F:→ taoist9999: 補貼給誰多少錢?(但這部分一般代書丟到地政事務所的 10/13 19:22
9F:→ taoist9999: 版本比較少這麼做就是了。) 10/13 19:22
10F:→ taoist9999: 另外繼承後再買賣,並沒有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問題: 10/13 19:24
11F:→ taoist9999: 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6款規定。 10/13 19:24
12F:→ taoist9999: 其意旨為:銷售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者,並非本條例規定 10/13 19:25
13F:→ taoist9999: 之特種貨物。 10/13 19:25
14F:推 littlesung: 協議分割遺產較佳 10/13 22:12
15F:→ jameskof: 看起來是遺產分割較佳,這樣可視同買賣嗎?不過這樣做問 10/13 22:34
16F:→ jameskof: 題還是同上:家人沒有現金全給我,想要用貸款的,這樣可 10/13 22:36
17F:→ jameskof: 以談房貸利率嗎? 10/13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