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x (Frex)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已分開申報,可以改為合併嗎?
時間Fri May 30 21:28:17 2014
先前有點算錯 應是合併申報滑算
但已誤用妻的分開申報他個人的部份了(夫為未申報狀況)
請問要怎麼重新合併申報
我的認知是打電話取消信用卡扣款後
再用妻的自然人憑證然後合併申請
重新上傳就可嗎?
但上網卻找到如下字眼,不知道每個地方國稅局是否有不一樣
http://www.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171W/edit?taxdiscussId=1030529e0003
「如欲取消已上傳成功之網路申報資料,請以紙本申請書並檢附納稅義務人身分證明文件,
向戶籍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感謝您的來信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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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tax/M.1401456500.A.ABD.html
1F:推 sasandy:你的認知是對的 國稅局那段話的意思是不以自己為納稅義務 05/30 21:51
2F:→ sasandy:人 要給其他人扶養誤深爆的話才要另外提出申請註銷 05/30 21:52
3F:→ sasandy:自己還沒報的話就用太太的憑證把自己的資料加上去就可以了 05/30 21:53
4F:→ frex:了解,謝謝。 05/30 22:40
5F:推 bxxl:不對,已經申報的無法網路註銷,只能覆蓋. 覆蓋的前提是同一 05/31 08:29
6F:→ bxxl:納稅義務人, 如果合併申報是以你為義務人則無法覆蓋, 05/31 08:29
7F:→ bxxl:變成兩個案子,重複申報. 必須去國稅局一趟填表註銷 05/31 08:30
8F:→ bxxl:如果以太太為義務人則可以覆蓋前次上傳. 05/31 08:31
9F:→ akakapo:請參考我上一篇的推文。必須要註銷才不會重複申報哦。 05/31 11:33
10F:→ akakapo:看太快看錯 >"< sasandy的回答是對的 05/31 11:34
11F:→ ak47king:sasandy說的是正確的 05/31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