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uareshit (You Are Shit)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請問關於房屋及贈與稅的問題
時間Sat May 10 22:58:30 2014
先父於數月前過世留有下一間房子,經家庭會議後(有媽媽及三個兒子)
決定過戶給老三,但是老三需給媽媽及老大和老二,每人三百萬
(該房子市值3000萬)
請問這樣須繳贈與稅嗎?
如果有拋棄繼承證明,是否可以不算贈與,因為媽媽及老大和老二拋棄了繼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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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理論上,遺產分割協議書寫清楚的話,是沒問題的。 05/10 23:53
2F:→ taoist9999:實務上,我還沒見過有人這麼寫的,而且國稅局會不會採 05/10 23:54
3F:→ taoist9999:信又是個問題? 05/10 23:54
4F:→ taoist9999:建議多問幾個國稅局的審查人員看看。 05/10 23:54
5F:→ taoist9999:不然就利用贈與人每年220萬的贈與稅免稅金額來贈與囉! 05/10 23:55
6F:→ taoist9999:差不多五年就成了。 05/10 23:56
7F:→ taoist9999:拋棄繼承,須繼承人在知悉被繼承人死亡三個月內向法院 05/10 23:57
8F:→ taoist9999:為之但這麼做的話,反而遺產稅的配偶扣除額及直系血親 05/10 23:58
9F:→ taoist9999:卑親屬扣除額沒得扣除,就節稅觀點而言,最好別這麼做 05/10 23:59
10F:→ taoist9999:,除非確定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是不會被課徵遺產稅的。 05/10 23:59
11F:→ taoist9999:其他繼承人拋棄繼承的話,就只能利用贈與人每年220萬的 05/11 00:00
12F:→ taoist9999:贈與稅免稅金額來贈與。 05/11 00:00
13F:→ youareshit:謝謝你的說明 再請問每年220萬的總額 如果贈與多人 05/11 00:10
14F:→ youareshit:是多人加起來計算220萬 還是每個人分別可以收220萬 05/11 00:12
15F:→ taoist9999:我都說五年了,當然就是無償給錢的那個人叫贈與人。 05/11 00:13
16F:→ taoist9999:我認為其實你們這種是屬於有對價關係的無名契約,只是 05/11 00:14
17F:→ taoist9999:實務上要怎麼去認定? 05/11 00:14
18F:→ taoist9999:搞公證又得花錢,國稅局審查人員信不信又是另一回事。 05/11 00:15
19F:→ taoist9999: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利用贈與人每年220萬的贈與稅免稅金額 05/11 00:15
20F:→ taoist9999:來贈與。 05/11 00:15
21F:→ taoist9999:有結婚的話,可以利用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 05/11 00:18
22F:→ taoist9999:額的法令規定,先生每年贈與220萬,太太每年也贈與220 05/11 00:18
23F:→ taoist9999:萬,三年就解決了。 05/11 00:19
24F:推 kai761:1.不要拋棄繼承,因為拋棄後就不能分。 05/11 00:23
25F:→ kai761:2.可以作遺產分割協議:房給老三、老三金錢補償母及兄弟,再 05/11 00:24
26F:→ kai761:去辦分割繼承登記。沒贈與的問題。 05/11 00:25
28F:→ kai761:3.補充,那只是共有的分割方法,不是贈與,所以沒贈與稅問題。 05/11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