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tasyna (妙兒)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研究助理,年終被算進薪資所得
時間Thu May 2 21:39:02 2013
請問各位,我是學校的研究助理,今年才知道,原來年終不到起扣抵點69000多..
是不用課稅的,但是我學校的扣繳憑單把年終也算進薪資所得,所以用自然人憑證
上面的薪資所得也就是包括年終的金額(但學校沒有事先扣稅)。
請問
1.要如何把年終這項從薪資所得中跳出來,讓他不被課到稅。
是必須現場報稅,然後提出扣繳憑單裡有年終的證據嗎?(郵局存簿上有被註明"年終"
2.我前兩年不知道我的年終可以不用課稅,都當薪資所得去扣稅了,可以要回來嗎?
希望有經驗的朋友能給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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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99.235
※ 編輯: fantasyna 來自: 112.104.99.235 (05/02 21:41)
1F:推 krista520:年終本來就是薪資所得阿 不到起扣點只是不用先扣繳 05/02 21:50
2F:→ eric1025:免扣繳≠免稅, 其它如樓上所說 05/02 21:57
3F:→ fantasyna:還是..一樣先報稅,之後再辦退稅?? 05/02 21:58
4F:→ fantasyna:喔喔,所以是本來就要扣稅? 05/02 21:58
5F:→ fantasyna:原來是我搞錯了,之前的報法沒錯,感謝樓上兩位解答 05/02 22:00
6F:推 olddrunkard:應該是不用先扣繳稅款,並不是不用課稅,兩者意義不同 05/02 23:18
7F:→ olddrunkard:沒注意到已有正解,請忽略我的答案 05/02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