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tasyna (妙儿)
看板tax
标题[问题] 研究助理,年终被算进薪资所得
时间Thu May 2 21:39:02 2013
请问各位,我是学校的研究助理,今年才知道,原来年终不到起扣抵点69000多..
是不用课税的,但是我学校的扣缴凭单把年终也算进薪资所得,所以用自然人凭证
上面的薪资所得也就是包括年终的金额(但学校没有事先扣税)。
请问
1.要如何把年终这项从薪资所得中跳出来,让他不被课到税。
是必须现场报税,然後提出扣缴凭单里有年终的证据吗?(邮局存簿上有被注明"年终"
2.我前两年不知道我的年终可以不用课税,都当薪资所得去扣税了,可以要回来吗?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能给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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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99.235
※ 编辑: fantasyna 来自: 112.104.99.235 (05/02 21:41)
1F:推 krista520:年终本来就是薪资所得阿 不到起扣点只是不用先扣缴 05/02 21:50
2F:→ eric1025:免扣缴≠免税, 其它如楼上所说 05/02 21:57
3F:→ fantasyna:还是..一样先报税,之後再办退税?? 05/02 21:58
4F:→ fantasyna:喔喔,所以是本来就要扣税? 05/02 21:58
5F:→ fantasyna:原来是我搞错了,之前的报法没错,感谢楼上两位解答 05/02 22:00
6F:推 olddrunkard:应该是不用先扣缴税款,并不是不用课税,两者意义不同 05/02 23:18
7F:→ olddrunkard:没注意到已有正解,请忽略我的答案 05/02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