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ck (stone)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有關撫養"癲癇"親屬
時間Sun Apr 21 11:26:09 2013
各位鄉民好
想請教關於申報撫養癲癇親屬 因去年申報時本人有檢附醫師診斷證明
國稅局以癲癇非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四款之病人 予以剔除該親屬之免稅額
但因該患者 其因無法控制發作時間點 以致長期無法就業(至今十五年)
且長期需家屬陪伴(併發時會突然間失去意識倒下 常撞擊地面受傷)
(醫師說可開列殘障證明 當事人強烈拒絕 以致發病更為劇烈)
想請教鄉民 是否有他辦法 來符合撫養 減輕家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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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6.1.26.181
1F:推 eomot:與你的關係是? 幾歲? 醫師能出具證明係屬"無謀生能力"? 04/21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