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ck (stone)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有关抚养"癫痫"亲属
时间Sun Apr 21 11:26:09 2013
各位乡民好
想请教关於申报抚养癫痫亲属 因去年申报时本人有检附医师诊断证明
国税局以癫痫非精神卫生法第3条第四款之病人 予以剔除该亲属之免税额
但因该患者 其因无法控制发作时间点 以致长期无法就业(至今十五年)
且长期需家属陪伴(并发时会突然间失去意识倒下 常撞击地面受伤)
(医师说可开列残障证明 当事人强烈拒绝 以致发病更为剧烈)
想请教乡民 是否有他办法 来符合抚养 减轻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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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6.1.26.181
1F:推 eomot:与你的关系是? 几岁? 医师能出具证明系属"无谋生能力"? 04/21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