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Sean (ZiSean)
看板tax
標題[問題] 二親等間房屋買賣之贈與稅
時間Wed Nov 28 21:54:47 2012
假設土地公告現值=260萬 房屋評定現值=40萬
是否只要買賣契約的價格>=300萬 就不會被國稅局課贈與稅
PS:資金流向會做出來 實際上也是真的買賣房屋
只是價格約為市價的4成
以上問題請板友指教 有其他需注意的也請提點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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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6.34.235
1F:推 llh117:和你上兩篇一樣,弄個匯款300萬的證明出來.做買賣. 11/29 10:57
2F:→ llh117:不然就是現在是年底,做分年贈與. 11/29 10:57
3F:→ taoist9999:私契買賣價格只要大於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就行 11/29 13:01
4F:→ taoist9999:了。 11/29 13:01
5F:→ taoist9999:重點是資金流程以及買方的資金來源有沒有問題? 11/29 13:02
6F:→ taoist9999:如果是親屬間移轉的話,可以考慮今年贈與220萬的不動產 11/29 13:02
7F:→ taoist9999:持分,明年贈與剩下的持分。(前提是贈與人今年沒有贈 11/29 13:03
8F:→ taoist9999:與財產給其他人。) 11/29 13:03
9F:推 kai761:注意一點 買方購買的錢,從哪來的? 11/29 19:55
10F:→ ZiSean:先感謝大家熱心的回答^^ 11/29 20:26
11F:→ ZiSean:我原文有提到這是真的房屋買賣 只是用較便宜的價格交易 11/29 20:28
12F:→ ZiSean:買方的資金確定為自有資金+銀行貸款 這樣是否就沒問題了? 11/29 20:30
13F:推 kai761:問題就是 "自有資金"是從哪來的? 如果有職業,或是提得出 11/29 20:44
14F:→ kai761:歷年受贈資料,或曾經繼承財產 如果都沒有,憑空冒出"自有 11/29 20:44
15F:→ kai761:資金"存款幾百萬,用來購屋 是不會被採信的 11/29 20:45
16F:→ ZiSean:再次感謝k大的指教^^ 11/29 22:51
17F:→ ZiSean:"自有資金"全部都來自薪資所得 需要特別向國稅局提出證明嗎 11/29 22:53
18F:→ kai761:那應該就不必 11/30 13:59
19F:推 chachabo:請問如果資金為前幾年的贈與,已存在買方的戶頭好幾年了 11/30 18:24
20F:→ chachabo:這樣子是提出存摺證明即可嗎? 11/30 18:25
21F:推 kai761:可 12/02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