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yw (函殺攝影)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贈與稅 & 買賣
時間Wed Nov 28 10:59:39 2012
兄弟間房產買賣
假設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台幣400萬剛好
所以買方匯款400萬去賣方帳戶
但是之後卻是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跨年度分次贈與方式完成過戶
那原本匯款的400萬會有贈與稅問題嗎?
還是可以主張其實那是房屋買賣價金(有過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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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98.92
1F:→ Jany0316:過戶前就要申報國稅局付款方式了 11/28 12:23
2F:→ taoist9999: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400萬,買賣私契400萬,如 11/29 12:57
3F:→ taoist9999:果真的有資金流程而且資金來源是OK的話,就直接主張買 11/29 12:57
4F:→ taoist9999:賣就行了,也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但二親等買賣還是得 11/29 12:58
5F:→ taoist9999:去申報贈與稅的。 11/29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