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ydar (....)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列舉扣除額中的醫藥費
時間Fri May 9 18:15:37 2008
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file/tax-1_4_2.doc
條例中有說道 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另外要求收據正本
正本遺失可用其他方式
我想請問的是:政府機關如何得知你所申請的收據是否請過
保險理賠?
誠實申報是好事,但如果有人走後門把申請理賠的
拿去申報,政府查的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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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66.85
1F:→ DavidChen:保險公司報稅的時候應該會有給誰多少理賠金的紀錄吧? 05/09 23:45
2F:→ DavidChen:硬要查的話 我覺得是查得到 值不值得這樣查而已 05/09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