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ydar (....)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列举扣除额中的医药费
时间Fri May 9 18:15:37 2008
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file/tax-1_4_2.doc
条例中有说道 受有保险给付部分,不得扣除
另外要求收据正本
正本遗失可用其他方式
我想请问的是:政府机关如何得知你所申请的收据是否请过
保险理赔?
诚实申报是好事,但如果有人走後门把申请理赔的
拿去申报,政府查的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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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66.85
1F:→ DavidChen:保险公司报税的时候应该会有给谁多少理赔金的纪录吧? 05/09 23:45
2F:→ DavidChen:硬要查的话 我觉得是查得到 值不值得这样查而已 05/09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