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tai (小臺)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可以幫我看一下嗎?
時間Wed Feb 20 14:35:09 2008
家中成員:
1. 父親: 超過60歲, 退休領有月退俸(A<300,000)及18%利息所得(B<300,000)~
2. 母親: 未滿60歲, 無所得~
3. 哥哥: 超過30歲, 中度殘障(右膝下截肢), 去年一整年無工作,
但有保險理賠(C>3000,000)~
4. 我 : 超過30歲, 學生身份(研究生), 去年有兼職收入(D>500,000)~
5. 小妹: 就讀小學~
今年報稅因為我的收入較高,之前爬過文,覺得應該要全家一起申報比較有利,
所以我想確認一下以下問題:
(1). 可否全家一起申報,以我媽媽為納稅義務人呢?
(2). 縱合所得應為 A+B+C+D, 或A+B+D, 還是A+D即可呢?
(3). 因為以我媽媽為納稅義務人,所以可以使用我的教育特別扣除額(25,000)嗎?
(4). 若使用列舉扣除的方式,全家的人身保險費是否都可以列舉扣除?
(5). 若使用列舉扣除的方式,我爸爸每月住安養院的費用是否可以報醫療支出而扣除,
還是有其它項目可供申報扣除?
(6). 若問題二答案為需含利息所得(B),則可以使用利息特別扣除額嗎?
以上, 請板有幫我確認一下,特別是第(5)題,我還沒找到相關討論,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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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75.193
1F:推 akakapo:1.3.4.皆是。5.安養院應該不能申報醫療支出,"醫療"收據才 02/20 15:59
2F:→ akakapo:可。留意一下哥哥能否申報殘障特別扣除額哦。 02/20 16:01
3F:→ akakapo:5.我回錯了 XD 可爬文板上第900篇,公立安養院可以申報。 02/20 16:02
4F:→ akakapo:7/01 overpass □ 公立安養中心收據 可申報列舉扣除額 02/20 16:03
5F:→ jasontai:Thanks a lot! 02/21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