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tai (小台)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可以帮我看一下吗?
时间Wed Feb 20 14:35:09 2008
家中成员:
1. 父亲: 超过60岁, 退休领有月退俸(A<300,000)及18%利息所得(B<300,000)~
2. 母亲: 未满60岁, 无所得~
3. 哥哥: 超过30岁, 中度残障(右膝下截肢), 去年一整年无工作,
但有保险理赔(C>3000,000)~
4. 我 : 超过30岁, 学生身份(研究生), 去年有兼职收入(D>500,000)~
5. 小妹: 就读小学~
今年报税因为我的收入较高,之前爬过文,觉得应该要全家一起申报比较有利,
所以我想确认一下以下问题:
(1). 可否全家一起申报,以我妈妈为纳税义务人呢?
(2). 纵合所得应为 A+B+C+D, 或A+B+D, 还是A+D即可呢?
(3). 因为以我妈妈为纳税义务人,所以可以使用我的教育特别扣除额(25,000)吗?
(4). 若使用列举扣除的方式,全家的人身保险费是否都可以列举扣除?
(5). 若使用列举扣除的方式,我爸爸每月住安养院的费用是否可以报医疗支出而扣除,
还是有其它项目可供申报扣除?
(6). 若问题二答案为需含利息所得(B),则可以使用利息特别扣除额吗?
以上, 请板有帮我确认一下,特别是第(5)题,我还没找到相关讨论,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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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75.193
1F:推 akakapo:1.3.4.皆是。5.安养院应该不能申报医疗支出,"医疗"收据才 02/20 15:59
2F:→ akakapo:可。留意一下哥哥能否申报残障特别扣除额哦。 02/20 16:01
3F:→ akakapo:5.我回错了 XD 可爬文板上第900篇,公立安养院可以申报。 02/20 16:02
4F:→ akakapo:7/01 overpass □ 公立安养中心收据 可申报列举扣除额 02/20 16:03
5F:→ jasontai:Thanks a lot! 02/21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