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rdinucr ()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教育特別扣除額與就學貸款的疑問
時間Sun Sep 16 21:24:33 2007
報載今年可能修法讓教育特別扣除額由每戶2.5萬改成每人
假設這已是成真的情況
那我有一個相對的問題
我目前讀研究所
已經自己報稅兩年了
然後每學期學雜費支出都是就學貸款
這個申辦的過程就是拿銀行核可的撥款通知單
回學校重新列印不可貸的新繳費單(400元)
繳完就算完成申貸的手續
那如果現在每人可以有2.5萬的教育特別扣除額
要提出繳費收據證明的話
那我拿的出來的只有800元(全年)
因為其他的部份是就學貸款
有可能拿撥款通知單的影本當作繳費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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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36.18
1F:推 akakapo:限『子女』的前提仍然未變,自己不能申報自己的學費哦。 09/17 12:37
2F:推 ivysky:學雜費應另有繳費證明.若您所得不高,讓父母申報扶養較划算. 09/17 16:57
3F:推 birdinucr:啊..原來如此..感謝1F的提醒..囧 09/17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