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rdinucr ()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教育特别扣除额与就学贷款的疑问
时间Sun Sep 16 21:24:33 2007
报载今年可能修法让教育特别扣除额由每户2.5万改成每人
假设这已是成真的情况
那我有一个相对的问题
我目前读研究所
已经自己报税两年了
然後每学期学杂费支出都是就学贷款
这个申办的过程就是拿银行核可的拨款通知单
回学校重新列印不可贷的新缴费单(400元)
缴完就算完成申贷的手续
那如果现在每人可以有2.5万的教育特别扣除额
要提出缴费收据证明的话
那我拿的出来的只有800元(全年)
因为其他的部份是就学贷款
有可能拿拨款通知单的影本当作缴费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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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36.18
1F:推 akakapo:限『子女』的前提仍然未变,自己不能申报自己的学费哦。 09/17 12:37
2F:推 ivysky:学杂费应另有缴费证明.若您所得不高,让父母申报扶养较划算. 09/17 16:57
3F:推 birdinucr:啊..原来如此..感谢1F的提醒..囧 09/17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