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oncity (很難的抉擇..)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列舉扣除醫藥費用 與標準扣除結果一樣?
時間Sun May 13 18:24:54 2007
※ 引述《aaaggg (要開心過每一天)》之銘言:
: 各位板友大家好
: 不好意思 我又來問問題了
: 就是我剛剛在用自然人憑證報稅的時候
: 我打入了醫療的部份
: 就是去看醫生的收據費用
另外想要請教一個問題
如果是自己去做健康檢查的收據
也可以認列嗎?
(被扶養人應該也是可以的吧?還是只有申報人本身?)
如果可以的話,
今年就要不客氣的去做了
不然要繳那麼多稅...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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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1.147.86
1F:推 ivysky:您跟錯標題了..XD 提問內容與原標出入太大,幫您改標. 05/13 18:31
2F:推 akakapo:"健康"檢查非醫療行為,收據當然不能列舉醫藥費! 05/13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