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oncity (很难的抉择..)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列举扣除医药费用 与标准扣除结果一样?
时间Sun May 13 18:24:54 2007
※ 引述《aaaggg (要开心过每一天)》之铭言:
: 各位板友大家好
: 不好意思 我又来问问题了
: 就是我刚刚在用自然人凭证报税的时候
: 我打入了医疗的部份
: 就是去看医生的收据费用
另外想要请教一个问题
如果是自己去做健康检查的收据
也可以认列吗?
(被扶养人应该也是可以的吧?还是只有申报人本身?)
如果可以的话,
今年就要不客气的去做了
不然要缴那麽多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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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1.147.86
1F:推 ivysky:您跟错标题了..XD 提问内容与原标出入太大,帮您改标. 05/13 18:31
2F:推 akakapo:"健康"检查非医疗行为,收据当然不能列举医药费! 05/13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