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zypanda (懶惰熊貓)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取得非本國(中國大陸)所得 及就學貸款
時間Wed Jan 10 02:22:32 2007
※ 引述《cacela (唯有情無價)》之銘言:
: 小弟我畢業後就到大陸一間公司上班 總公司以前在台灣 但現在收起來了
: 每個月薪資40k台幣 是以老闆個人戶頭(非公司戶頭,因為這裡只有我領台幣)
: 直接匯到我台灣的戶頭 剛剛在看到說 駐海外員工可以有免稅或節稅的空間
: 那小弟我這情形適用嗎??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民國 95 年 07 月 19 日 修正)
第24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臺
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之稅額,得自應納稅
額中扣抵。
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因素,在大陸地區的所得跟台灣地區的所得一樣都要
申報所得課稅,並不將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視為海外來源所得。
: 另外 如果我要求把薪資轉換成人民幣匯到我大陸的戶頭 那我在台灣就算是
: 無收入的人 在低於最低收入下 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繳稅了??
若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還是要依法申報,不論是匯到你台灣戶頭或是大陸戶頭,
實質上都是你的薪資所得,建議不要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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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85.184
1F:→ gisan:條文是這樣 你要準備的東西 很麻煩~"~ 01/10 09:08
2F:推 lerudit:This is a ridiculous law. 01/15 15:47
3F:→ lerudit:So, if somebody pays Chinese government more taxes 01/15 15:47
4F:→ lerudit:than that supposes to be paid to Taiwan, would 01/15 15:48
5F:→ lerudit:Taiwanese government pay them back? 01/15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