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ttiehung (Find Ms. Right~~)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關於租房子的問題
時間Fri Mar 11 23:42:38 2005
只要妳成租的房子在中華民國境內..
都可以申報..國稅局在審查時..沒有規定一定要有人設籍在租屋地.
只要附上繳費證明.轉帳證明及租約..即可列報租金支出.
如果是房帶支出..就會要求妳的申報戶在當年度有人設籍在購屋地.
※ 引述《rigo (請支持性交易合法化)》之銘言:
: 在崔媽媽租屋的網站上
: 剛好看到租屋報稅的相關訊息
: 上面說..如果要用租金來報稅 租屋人的戶籍也必須在租屋處耶
: 請問是真的嗎?? 謝謝
: ※ 引述《xlconnie (CC)》之銘言:
: : 如果租金沒透過郵局或銀行等,要怎麼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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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igo:謝謝大家的解答 218.166.84.202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