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ttiehung (Find Ms. Right~~)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关於租房子的问题
时间Fri Mar 11 23:42:38 2005
只要你成租的房子在中华民国境内..
都可以申报..国税局在审查时..没有规定一定要有人设籍在租屋地.
只要附上缴费证明.转帐证明及租约..即可列报租金支出.
如果是房带支出..就会要求你的申报户在当年度有人设籍在购屋地.
※ 引述《rigo (请支持性交易合法化)》之铭言:
: 在崔妈妈租屋的网站上
: 刚好看到租屋报税的相关讯息
: 上面说..如果要用租金来报税 租屋人的户籍也必须在租屋处耶
: 请问是真的吗?? 谢谢
: ※ 引述《xlconnie (CC)》之铭言:
: : 如果租金没透过邮局或银行等,要怎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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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4.165.203
1F:推 rigo:谢谢大家的解答 218.166.84.202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