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這樣算贈與嗎?
時間Mon Aug 2 21:47:32 2004
不知房子何時買的? ?年?月
其實若有事先規劃...
例如去年你的父母各贈與你百萬,
今年又各贈興你百萬,如此你就有四百萬...
購屋600萬-你自貸200萬,就沒有贈與稅的問題了.
我不太清楚貸款整全的實務為何?
你也仍列在貸款人名單之中嗎?或為保證人?
以下參考來源:
http://www.sce.pccu.edu.tw/sce/studybase/06law/67-2-01.asp
日前我國贈與稅法中規定,每人每年之贈與免稅額為100萬,因此善加應用免稅額
之規定,有效的規劃贈與行為將可節省為數不少的贈與稅負,以下提供三種方式
作為參考:
(一)父母若有價值600萬之房地產欲贈與給其子女,則可採每年贈與子女現金100萬,
先將其存入子女銀行帳戶中,俟其銀行帳戶中之存款足以購買該筆房地產後,再以
存款購屋。等要申報贈與稅時,便可以帳戶證明支付款項為子女所有,而非贈與行為。
(二)父母也可以將其房地產以持分之方式,每年在價值不超過一百萬的範圍內贈與
子女,經過數年後,使可將整筆不動產移轉給其子女,而不被課徵贈與稅。
(三)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及購買不動產,並由父母為其保證人,
每年再由父母償還貸款,若每年償還金額不超過I00萬者,則不須繳納贈與稅。
※ 引述《MOKANI (cony)》之銘言:
: 大學畢業出來工作後 我買了房子
: 爸媽出了點錢
: 但 600多萬的房子 貸款部分 達540萬
: 其中200萬是我的名字的低利貸款
: 另外 340萬就是某信合社貸款(也是我的名字)
: 後來我媽嫌那裡利息太高 想換到比較低利的銀行
: 所以轉貸
: 但我媽不是用我買的那棟房子抵押借款的
: 而是我家另一棟 因為我爸媽也有欠貸款
: 他要把貸款整合 總共借800萬 包含我的340萬
: 然後他用貸來的錢 把我的貸款340萬清償了
: 小姐跟他說 這樣會被扣稅 因為是"贈與"
: 可是明明那也是借來的呀...雖是用我爸名字
: 但我還是"連帶借款人"
: 所以..這樣到底算不算贈與 要不要交稅(可是要交的話不公平吧)
: 明明我還是欠了一屁股債要還
: 實在搞不太懂
: 而且 總覺得上面專找小老百姓麻煩 看我們搞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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