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瀟灑走一回)
看板tax
標題夫妻所得差距大 應慎選納稅主體
時間Fri May 21 19:02:37 2004
■ 稅務問答
陳小姐問:
關於夫妻合併申報,究竟要如何申報才是最有利呢?我是新手,去年第一次申報,申報時
我分別用了我自己以及我先生當納稅義務人做試算,結果是不管以誰當納稅義務人只是過
程不同而已,對於最後的結論並沒有不同。
而且我是下載網路上的報稅軟體申報的,所以應該不可能算錯才對,因此我實在不懂,為
什麼要分不同主體當納稅義務人呢?
台北市國稅局答覆:
對薪水差不多的夫妻而言,軟體試算的結果的確可能出現不管納稅義務人主體為誰,結果
都一樣的情形,所得差距較大的夫妻,就會因主體不同,應納稅額也有所差異。透過網路
報稅軟體試算,可以清楚選擇最有利的報稅方式,避免溢繳稅款。
(記者林杰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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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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