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夫妻所得差距大 应慎选纳税主体
时间Fri May 21 19:02:37 2004
■ 税务问答
陈小姐问:
关於夫妻合并申报,究竟要如何申报才是最有利呢?我是新手,去年第一次申报,申报时
我分别用了我自己以及我先生当纳税义务人做试算,结果是不管以谁当纳税义务人只是过
程不同而已,对於最後的结论并没有不同。
而且我是下载网路上的报税软体申报的,所以应该不可能算错才对,因此我实在不懂,为
什麽要分不同主体当纳税义务人呢?
台北市国税局答覆:
对薪水差不多的夫妻而言,软体试算的结果的确可能出现不管纳税义务人主体为谁,结果
都一样的情形,所得差距较大的夫妻,就会因主体不同,应纳税额也有所差异。透过网路
报税软体试算,可以清楚选择最有利的报税方式,避免溢缴税款。
(记者林杰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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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1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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