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lai (小賴?我們家很多啊!)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這樣是否要課綜合所得稅呢?
時間Wed May 28 16:00:27 2003
※ 引述《MasakiCI (心 動)》之銘言:
: 營利事業出售土地轉資本公積,辦理增資,發放股票給股東,
: 之後短期辦理減資收回股票,發給股東的現金,
: 是否應課綜合所得稅呢?
: 感激!!
找到答案了。
公司辦理減資,收回符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之緩課股票,
核屬股票轉讓之性質,應歸課減資收回年度之股東所得稅。
(財政部85/09/04台財稅第851910761號函)
所以是在減資收回年度課徵綜所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7.18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