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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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代理教師職前年資不採計 憲法法庭判教育
時間Fri Aug 9 16:10:51 2024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8151400
代理教師職前年資不採計 憲法法庭判教育部辦法、新北市規定違憲
2024-08-09 15:18 聯合報/ 記者
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曾擔任華僑高中、石碇高中代理教師的張凱翔,2017年獲中和高中聘任為代理教師,但因
中和高中不採計先前他任教2年的年資,依他碩士學歷敘定薪級為24級245薪點。張申訴遭
駁,提行政訴訟也敗訴,他主張教師法第35條第2項等規定牴觸憲法及司法院釋字第707號
解釋,聲請解釋暨補充解釋,憲法法庭今判教師法合憲,但
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
教師聘任辦法第12條、新北市政府2011年11月23日修正發布的「新北市立高中職及國民中
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部分違憲,1年內失效。
憲法法庭指教育為百年大計,攸關整體國民素質及國家未來發展,教育制度的設計,除減
輕中央或地方政府財政負擔之公益考量外,亦應衡酌其他憲法上重要公益。
張凱翔主張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第1條規定,適用對象並無「編制內人員」的限制,
教育部2016年4月1日函雖表示教師待遇條例第5條規定的代理教師非該條例適用對象,但
釋字第707號解釋既未表示敘薪辦法僅限「編制內教師」部分違憲,可推定教師待遇條例
第5條及教育部的函未將代理教師納入條例適用範圍,不符解釋意旨。
張認為教師待遇條例的規定有重大瑕疵,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工作權,而代理教師待
遇以命令規範,也違反公共利益及法律保留原則。另外,張指代理教師的待遇不屬於給付
行政措施,無法以不同地區的財政有不同標準,差別待遇牴觸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
新北市政府認為代理教師的身分、資格、勤務目的與工作性質,與專任教師有顯著差異,
提敘與相關敘薪爭議,全國代理教師「歷年來」似乎只有張凱翔提出救濟並窮盡一切程序
。新北市府還說,除已判決確定的行政訴訟外,還有多案纏訟,張也在行政救濟過程中對
多位教育人員提出刑事告訴。張凱翔反指
大多數代理教師不敢提出救濟程序,是因為擔心
下一年拿不到聘書,但沒人提出救濟不代表案件沒有違憲或侵害人權的問題。
教育部則表示,希望全國4千個高中以下的學校都享受穩定的師資,近年度因少子化,如
都是正式教師,處理難度較高;另外因有些課程因新時代的要求下,師資較多元、彈性,
因此國中留8%、高中留15%的代理教師以解決課程需要。
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教師法第35條第2項規定「代理教師之權利、義務,由教育部訂定
辦法規定之。」未違反授權明確性,合憲;但教育部2014年8月18日修正發布的「中小學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2條「本辦法未盡事宜,得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
定補充規定。」、新北市政府2011年11月23日修正發布的「新北市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10點第1項「代理教師依起聘時所具學歷及聘任資
格敘薪。」違反憲法第108條第1項第4款規定。
憲法法庭認為依我國代理教師制度演變,現行合格代理教師制度,已逐漸由初始的暫時性
,轉變為常態性替代專任教師工作的性質。
由現行教育實務層面言,合格代理教師所承擔
的教學責任及行政工作,與專任教師或已不易區隔,合格代理教師於職前年資提敘之面向
,應獲與專任教師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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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OPOYOPO (203.64.138.253 臺灣), 08/09/2024 16:19:35
1F:推 invander: 如果雜事推不掉,那就務實的要甲方拿錢來換。 08/09 17:53
2F:推 agoodjob: 給這位老師拍拍手,幾乎所有人都不敢反抗,真的很有勇 08/09 18:46
3F:→ agoodjob: 氣都不怕被聯手封殺的 08/09 18:46
4F:推 emgirl: 感謝張老師好有勇氣!! 08/09 19:08
5F:推 culturecreat: 圈子很小 是哪裡的勇氣 可敬 08/09 19:38
6F:推 cuutieontime: 感謝老師! 08/09 20:43
7F:噓 Lukaku: 說難聽點 又不是學校再負擔 是在怕別人多領怎樣 08/09 20:57
8F:推 uniquelove: 希望真的能改革成功啊!今年被學務叫去當導師,理由 08/09 21:06
9F:→ uniquelove: 就是代理開始領完整的一年薪,就要跟正式做一樣的事 08/09 21:06
10F:→ uniquelove: 。薪水沒跳級沒考績叫一樣? 08/09 21:06
11F:推 Lukaku: 代理老師當導師很像違法 08/09 21:09
12F:推 yigune: 感謝張老師 08/09 22:15
13F:推 holebro: 推推 08/09 22:46
14F:→ kingkinggod: 所以之前沒領到的可以補領嗎?垃圾教育部帶頭違法亂 08/09 23:29
15F:→ kingkinggod: 憲 08/09 23:29
16F:推 Rizzi: 代理可以當導師,只是該校要上簽呈給教育局報准 08/09 23:33
17F:→ Rizzi: 中部以北學校大多會遵守規矩,南部就連地方龍頭學校都很常見 08/09 23:34
18F:→ Rizzi: 到凹代理當導師或行政...台灣法律過了濁水溪就是參考用了~ 08/09 23:35
19F:→ lavenderhsun: 中部以北也沒有守規矩, 08/10 00:19
20F:→ lavenderhsun: 應該是看學校領導人作風。 08/10 00:20
21F:→ kathymoon: 我是台北市代理被要求導師,學校的代理擔任導師的不少 08/10 00:29
22F:→ kathymoon: ,甚至是沒有牌的都有 08/10 00:29
23F:推 gumii: 謝謝張老師有勇氣提出釋憲。 08/10 00:53
24F:推 m21423: 推推 08/10 09:14
25F:→ sea36: 未來招到代理老師就不會抱怨薪水少,不帶比賽了! 08/10 09:35
26F:推 alicezzz: 代理當導師沒有違法,只是要上簽之類的,基本上會過 08/13 11:13
27F:推 herebaba: 謝謝張老師,可敬! 08/24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