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1008 (海堤浪人 ~~)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國中] 台北市專輔複試的報名問題
時間Thu Aug 16 00:19:00 2012
剛剛才看到審查證件表中的註明「已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非現職教師,另檢附未脫離教學工作10年以上之服務或離職證明」
我的教師證目前尚未超過10年,之前並沒有代理的經驗,只有兼課,
想請問是否還需要附加證明嗎?還是教師證就已經可以證明了呢?
之前兼課學校有給感謝狀,不過把我的姓的寫法也打錯了
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8.151.36
1F:→ changcool:可以直接問承辦學校 08/16 00:19
2F:→ fatbearmama:直接用教師証報名即可~~ 08/16 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