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1008 (海堤浪人 ~~)
看板studyteacher
标题[国中] 台北市专辅复试的报名问题
时间Thu Aug 16 00:19:00 2012
刚刚才看到审查证件表中的注明「已取得合格教师证书之非现职教师,另检附未脱离教学工作10年以上之服务或离职证明」
我的教师证目前尚未超过10年,之前并没有代理的经验,只有兼课,
想请问是否还需要附加证明吗?还是教师证就已经可以证明了呢?
之前兼课学校有给感谢状,不过把我的姓的写法也打错了
不知道这样可不可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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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28.151.36
1F:→ changcool:可以直接问承办学校 08/16 00:19
2F:→ fatbearmama:直接用教师证报名即可~~ 08/16 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