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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教師甄試答案錯竟拒改
時間Sun Aug 13 16:43:15 2006
教師甄試答案錯竟拒改
損400考生權益 「差0.7分落選很不甘心」
http://myurl.com.tw/ksnm
包括台中市等中部六縣市7月22日舉辦國中教師聯合甄試,除同日考試外,還共用試
卷,競爭十分激烈,但多位考生卻反映,其中特教身障類科有一試題的答案明顯錯誤
,可是試務單位彰化縣教育局卻不願更改,結果約4百名考生受影響。「我差0.7分變
成落選,實在很不甘心,」考生傅小姐說。彰化縣教育局則說,因出題教授認為答案
沒錯,為尊重教授,所以沒做更動。全國教師會則痛批,有錯就應更正,不應犧牲考
生權益,教師會將協助考生。報導.攝影╱黃詢衡、褚明達
這份出問題的試卷共有台中縣市、南投、彰化及雲林縣等5縣市採用,因此在這些縣
市應考的考生都受影響。多位考生反映,身障類試卷第24試題題目是
「根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應由
1,縣市長 2,教育局長 3,教育局特教課長 4,縣市特教中心主任 擔任主任委員?
」主辦單位公布的答案是「2」(教育局長)。
國中教師甄試率取率極低,競爭十分激烈。圖為台中考場考生準備應考情形。
圖:
http://myurl.com.tw/f8nr
教育部認為有誤
但唐姓考生說,根據《特殊教育法》 ,答案應該是「1」(縣市長)才對,答案明顯
有誤。他說,就連彰化縣政府自己的鑑輔會(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委員會)都是由縣長親自擔任主委,但答案卻還是錯,實在很離譜。
唐先生等人說,考完試後,發現有問題,就在規定時間內向彰化縣政府教育局反映,
但教育局卻不願更改答案,也未給個解釋。多位考生都抗議考試不公。
對此,負責草擬《特殊教育法》的教育部特教小組說,為了彰顯鑑輔會的重要性,所
以立法時,「就是以縣市長為主委。」該小組也認為此試題答案有誤,「鑑輔會主委
應由縣市長擔任」。
中部六縣市國中教師甄試特教類試卷的第24題被指答案有誤,但出題教授不願更改。
圖:
http://myurl.com.tw/o55p
考生將提出訴願
負責試務的彰化縣教育局學管課鄧進權則說,在考生反映後,即請出題教授確認答案
,雖然他曾提醒教授答案可能有誤,但因該教授在立法時就堅持應由教育局長擔任鑑
輔會主委才能夠做專業判斷,加上法條規定不明確,所以不願更改。鄧進權說,若教
授願改答案,可增額錄取,但教授仍堅持不改。
針對此案,全國教師會則批評,將爭議問題放入考題十分不妥,不僅造成考生困擾,
也影響考生權益。由於部分考生打算提出訴願,爭取自身權益,教師會說,願提供協
助。彰化縣教育局也說,尊重考生提出訴願的權利。
各縣市針對教師甄試試題答案出錯回應
縣市/回應
彰化縣/尊重出題教授意見。教授不願改答案,只能照此處理。
南投縣/若有爭議,仍應相信教授。沒收到考生反映此問題,且反映試題有誤的期限
已過。
台中縣/尊重彰化縣教育局的處置。明年主辦試務,將特別注意。
台中市/尊重彰化縣教育局的處置。
雲林縣/沒參與命題,但應尊重命題委員。尊重彰化縣的處置,但考生可循行政救濟
程序,爭取權利。
苗栗縣/未使用此份試題。
資料來源:各縣市教育局學管課
中部六縣市7月22日舉辦教師聯合甄試,考生指試題答案有誤,卻未修改,影響考生
權益。圖為考場情景。
圖:
http://myurl.com.tw/3oo8
中部六縣市國中特教教師報考人數 圖:
http://myurl.com.tw/c3kr
【2006/08/13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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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2.6
1F:→ tsofanny:同17919 08/13 16:57
2F:→ tsofanny:喔喔 不完全相同 sorry 08/13 16:58
3F:推 Behonest:教授"認為"的東西竟然比法規還高等…這是我們的教育圈… 08/13 18:13
4F:推 bokbe:哈 我也是總分差不到1分落榜~~補救也無濟於事吧.. 08/13 21:15
5F:推 Darius1979:這種時候應該把教授的名字公佈出來 08/13 21:25
6F:→ Darius1979:最好連教育改革的委員全部公佈出來 都不用負責就是了 08/13 21:26
7F:推 hickay:深感遺憾 08/14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