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ulomi (ARRA)
看板mountain
標題轉貼聯合報一篇有關長庚醫師登山事件
時間Tue Sep 5 13:17:46 2000
PS:本文作者將於本週四(9/7)上午10:30在飛碟電台接受call out,歡迎對此
議題有興趣者,一起來討論!
正視登山教育 健全入山管理制度
陳永龍(台灣山岳雜誌特約企劃/台大登山社OB)
時值盛夏颱風季節,每年到這時候,總免不了會有登山事故新聞。碧利絲颱風後
幾個找尋登山失蹤人口的事件,再次暴露了媒體的選擇性偏好,以及長年來登山安全
管理制度的問題。
歷來大專登山社團的遲歸事件,總被視為大學生沒有社會責任觀,浪費社會資源﹔而
社會賢達的醫師登山事故,縱使所犯疏失遠倍於大專生,幸運下山後也可能被當作英
雄般地描述
,甚至像連續劇似地在焦點話題中大幅報導,並稱頌其因「登山經驗豐富」而能奇蹟
似地生還。這次除了都被強調未申請入山許可將會受罰外,對於這些事故背後不同的
登山安全觀念,以及為何大家都不辦入山證的原因,依舊未被報導。
首先,就登山安全教育來看,許多非登山社的大專生,固然常讓人為之捏冷汗﹔
但有組織訓練的登山團體,因具備較好的登山知識技能與安全守則,加上有山難審核
與留守制度,通常較不令人擔心。反觀一般人的私自登山,除非是資深山友組隊,否
則多半未能如此。
這次的兩個醫生就是典型範例。不僅沒有好的行程審核與留守,單從穿短褲爬高山的
登山衣著,都可看出登山安全知識的不足。讀圖定位能力不佳,致使誤走回頭路卻未
能及時發現
﹔才兩個人都能人員分散走失,更可見其對山的輕忽大意。直到走散後,才各自擔心
對方發生山難,一方急於求救,不知冷靜退回找尋﹔另一方則在幸運躲過風雨後,甘
冒二次山難與嚴重遲歸之虞仍執意向前﹔情雖可感,理卻不當。但這樣的烏龍事件,
卻被描繪成經驗豐富與奇蹟似的英雄歷險,令關心登山安全教育的人,豈能不憂乎?
其次,對於登山事故經常被化約為未辦入山證問題,則是另一種迷思。筆者曾有
學術專文,論及台灣當前入山管制與高山嚮導員授證制度與法規問題,闡述其甚至有
違憲之嫌。簡言之,目前台灣的入山管制作業規定,乃基於國家安全法而制定,和登
山安全可說是毫不相干,因此對登山活動多所限制;而高山嚮導員授證制度,原是警
政署高山地區防範救護
山難注意事項的附屬規定,雖移交到行政院體委會主管,核定辦法卻一成不變,致使
高嚮證依舊只是辦理高山地區入山證的工具,始終無助於登山安全。於是,許多登山
者縱使經驗豐富,也常未依規定申請入山許可!
解決之道,不外乎由登山界自律,加強登山教育,及健全登山安全管理制度著手
。試想,如果登山管理有完善的嚮導及領隊遴選考核制度﹔由現行的入山「申請許可
制」改為「
登記報備制」,入山前提供山區充分資訊與通訊台,而又有山難救助保險等等配套措
施,有誰還會故意不登記呢?筆者長年從事山林探勘,深體愛山者的可愛真摯,大家
不必苛責已學到教訓的當事人﹔倒是應思考,若問題癥結始終未被正視與改善,真假
山難總會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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